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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中意基金PPP俱乐部”的通知

   2017-12-15 17:25   

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随着国家各部委和各地政府对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PPP投融资模式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改革发展,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7月1日下发“财建[2017]455号”《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为此深圳市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协会联合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清洁行业分会拟设立“中意基金PPP俱乐部”,同时与厦门大学等全国高校达成战略合作,于2017年8月18-20日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开设“国家PPP项目实操研修班”。
    本俱乐部的使命是引领我国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创新驱动,目标是打造一个为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本提供PPP项目、政策发布、信息公告、项目库服务、专家咨询服务、PPP知识普及培训、模式设计、财务顾问、法律顾问、风险控制、项目过程管理以及项目投融资咨询等全方位方案设计,并与您分享PPP模式新资讯、项目信息、权威解读的第三方服务平台。

 深设施协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投资和供给;拓展企业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领域在管理、咨询、建设与投融资等多维视野,使俱乐部成员能掌握PPP项目全过程实务操作要点及难点的应对策略,提高企业在PPP建设项目的实际操作能力,促成企业参与国家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一、     俱乐部研修班内容

我国供给侧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与PPP模式发展的背景、PPP与特许经营政策与法律要点、模式设计与实施流程、项目招标采购的方式与要点、法律文件与合同体系、投融资模式设计、项目基金的创设与管理、PPP母基金的创设与管理、(SPV)项目公司、特色小镇示范项目介绍与案例解析、如何参于PPP项目、政府和企业互动交流、项目推介和辅导等。

二、   专家队伍 
    发改委、财政部入库PPP专家、学者;著名高等院校的PPP专家、教授;PPP财政基金和投融资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PPP资深咨询专家、资深律师、资深会计师等专家。
三、   俱乐部成员 
    相关政府部门机构PPP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相关金融与投融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经营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企业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咨询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四、   俱乐部成员参与形式

“中意基金PPP俱乐部”采取会员制的方式运行,会费10000元,俱乐部成员可以享受培训(可重复参加)、讲座、证书授予、企业参观考察、高端峰会论坛、政府PPP项目推介和辅导等专项服务等。

五、    联系方式

贺  斌  13802577709(深圳)  邮箱:sapsfm@qq.com

冯  龙  18511977215(北京)  邮箱:2824130339@qq.com

陈  捷  18618263214(福建)  邮箱:1025958549@qq.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同沙路32号新美创意大厦4层

联系电话:0755-26654876

 




注:请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将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发送到协会邮箱
: sapsfm@qq.com;每期培训课程30-50个名额、每家企业副总裁职务以上限3;本研修班解释权归深圳市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协会所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环境保护厅(局)、农业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相关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市场运行,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污水、垃圾处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拟对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有关要求,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高政府参与效率,充分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参与,提升环境公共服务质量,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

  (二)基本原则。以全面实施为核心,在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方位引入市场机制,推进PPP模式应用,对污水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各环节进行系统整合,实现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和垃圾处理清洁邻利,有效实施绩效考核和按效付费,通过PPP模式提升相关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以因地制宜为基础,加大引导支持力度,强化按效付费机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市场机制原则协商确定PPP模式实现方式。以规范操作为抓手,严格执行财政PPP工作制度规范体系,防止变相举借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深入推进相关领域内PPP改革。以提升效率为导向,增强相关领域内项目融资能力,畅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三)总体目标。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尽快在该领域内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统一、规范、高效的PPP市场,推动相关环境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明显优化。

  二、实施要求

  (四)适用范围。政府以货币、实物、权益等各类资产参与,或以公共部门身份通过其他形式介入项目风险分担或利益分配机制,且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及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领域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

  (五)实施内容。符合全面实施PPP模式条件的各类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政府参与的途径限于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间应签署PPP协议,明确权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并通过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PP项目公司实现项目商业风险隔离。政府可以在符合PPP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但不得为项目融资提供担保,不得对项目商业风险承担无限责任,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

  (六)规范操作。确保污水、垃圾处理领域PPP项目质量,规范项目发起、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2号)等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各项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和相关税费政策。严格合同管理,相关合同文本中应明确有关绩效考核、按效付费条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有序实施。各级财政和行业管理部门,应结合项目经济属性、受益范围和行业管理模式等情况合理确定介入项目的政府层级及部门。根据项目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强度,合理确定公共资源介入程度。严格约束政府行为,削减行政审批,杜绝对市场运行的不当干预。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该领域内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着力推动市场资源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和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三、支持政策

  (八)优化财政政策。大力支持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未有效落实全面实施PPP模式政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相关预算支出。各级地方财政要积极推进污水、垃圾处理领域财政资金转型,以运营补贴作为财政资金投入的主要方式,也可从财政资金中安排前期费用奖励予以支持,逐步减少资本金投入和投资补助。加大对各类财政资金的整合力度,涉农资金整合中充分统筹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相关支持资金,扩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形成资金政策合力,优先支持民营资本参与的项目。

  (九)完善行业管理。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相关工作的指导,科学编制并严格落实有关规划,督促相关项目加快落地实施。通过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力提升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和项目管理水平。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总体方案内、外,以及城市、农村的污水、垃圾处理工作得到有效统筹协调,并同生态产业及循环经济发展、面源污染治理有效衔接。建设完善项目服务质量、运营成本、安全生产及环保指标监测与监管体系,建立形成基于绩效的PPP项目收益机制。

  四、组织领导

  (十)工作机制。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以“中央引导、地方推进、市场配置资源、模式全面实施”为主线,建立中央规划部署、地方贯彻落实、多部门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

  (十一)地方责任。各级地方政府是污水、垃圾处理领域全面实施PPP模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逐级建立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考核。

  五、其他

  (十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201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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